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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

【发布日期:2018-01-11 09:31:56】 信息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1月10日,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我省决定在省级公立医院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群众个人费用负担。

  按病种收(付)费,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按病种收(付)费标准包含患者单次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

  在并省级公立医院(省直医保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此方案执行)首批推出临床路径规范、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100个病种(含日间手术),统一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凡疾病诊断名称及主手术操作符合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自费患者均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按病种收(付)费实行差别化的价格政策,暂按医院不同等级制定两种价格,以促进分级诊疗和患者分流。医保支付标准参照按病种收费价格,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协商确定。(王芳 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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