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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6-30 16:15:29】 信息来源:绛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365bet比分网机构改革方案》(运字[2009]17号),设立绛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和监察责任,查处违法行为。

  (三)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国家优抚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地方优抚制度的完善;负责全县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政法机关、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财政开支的在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及支前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双拥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协调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的接受和落户工作。

  (五)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指导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七)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以内村级以上的边界争议。

  (九)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名标志、门牌、路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与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

  (十一)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二)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提出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建议;提出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十三)提出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民政局设5个股(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党务、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后勤、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拟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局机关行政经费及局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预、决算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地方社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股

  调查了解基层政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依据《村(居)委会组织法》及省实施办法,搞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农村村务公开工作;拟定全县社区建设的政策和意见,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积极倡导婚俗改革。

  监督实施行政区划、勘界及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本辖区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标准化处理;负责全县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准化处理及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名标志和门牌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档案的收集、整理、更新和储存;负责与邻县(市)行政区划边界勘察;依法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以内的边界争议事宜。

  (三)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股

  拟定落实救灾减灾的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组织核查、上报,发布灾情;承办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工作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指导乡(镇)开展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及捐赠款物的分配工作。

  指导实施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政策、规划;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社会各种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并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审批和规范化管理;负责制定全县福利企业发展规划,负责新办福利企业的考察、申报和现有福利企业的管理,监督落实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负责依法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负责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四)优待抚恤和退伍安置股

  拟定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补助政策和规章并监督落实;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优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死亡抚恤、国家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民兵、民工、人民警察的伤残抚恤;负责烈士、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及复员、病退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申报评残追烈、被俘在台人员回国安居和烈士事迹收集整理及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开展双拥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优抚事业单位。

  负责全县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的接收、教育、培训、安置工作;审查转业士官、城镇入伍的退伍士兵、农村入伍符合在城镇安置工作的对象,并根据省、市下达的安置计划指标实施安置计划;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的接收和落户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中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体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统战和群众工作;做好社会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拟定全县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并监督实施;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团;拟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六)绛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抓好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树立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干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做好工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搞好工休人员团结,保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健、防病治病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经常组织工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工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认真听取工休人员的正确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七)绛县城乡低保管理中心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乡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工作;拟定城乡低保标准,并负责标准的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编制城乡低保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城乡低保资金的分配意见和对资金的监管;负责城乡低保对象待遇的审批工作,核发城乡低保证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城乡低保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乡低保工作中存中的问题;受理城乡居民有关城乡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乡低保举报、投诉事项,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城乡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八)绛县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九)绛县救助管理站

  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救助;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核实登记、建档工作;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对救助对象实施的救助和服务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绛县殡仪馆

  主要承担我县及周边县市死亡人口的火化和殡仪服务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为丧属提供殡仪及丧葬用品销售服务;宣传国家及省、市有关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宣传活动。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山西省绛县绛山西街 办公电话:0359-6523416 办公传真:0359-65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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