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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29 16:15:00】 信息来源:绛县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良;提出全县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大宗农产品的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财政补贴的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议;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调整农村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抓紧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粮食自给工程建设和农业企业技改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提出区域性资源利用与建设规划;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的建议。

  (五)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六)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农科教相结合的战略,组织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能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对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农业宣传工作,编辑绛县农业发展史资料。

  (七)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制订的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审报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县内生产及引进种苗、肥料、农药、兽药等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种苗、肥料、农药、兽药广告宣传的审查工作;承办全县农业各产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八)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植检工作;负责监督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革和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宏观指导农村基层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

  (十一)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局属单位改革,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二)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扶贫攻坚工作。

  (十四)承担畜牧、兽医方面的行政职能管理。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工作,监督上级和局领导安排、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承办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并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拟定农业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农业系统持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管理局管各项资金;指导直属部门的财务管理,监督局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兴办实体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承办全县农业各产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三)农业管理股

  研究提出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发布农情动态、信息、指导救灾、备荒种苗、肥料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苗肥料、农药的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植物内检工作,检测预报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组织扑灭;审核发放种苗、肥料、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广告宣传的审核;承担畜牧兽医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农业资源环境状况的检测;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各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四)农村工作股

  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农口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综合协调农机、畜牧等涉农部门的工作;拟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并指导和督查;研究制定全县干部下乡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指导、监督、检查县、乡干部下乡工作、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和政策,保持农村稳定;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搞好农村其它组织建设。

  (五)农村经济股

  贯彻上级制定的各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及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的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入,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管理农民减负和村务公开工作;组织筹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审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项目,作好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和安排落实必需的项目资金和经费;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国营农牧场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政策、法规,宏观调控国营农牧场产、供、销关系,指导国营农牧场技术改造,项目审定及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外向型农业规划;协调管理我县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组织有关世行项目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地方标准的拟定;组织绿色食品标准的拟定及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农业有关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绛县健康路绛县农业委员会 办公电话:0359-652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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